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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為防範流感及COVID-19等呼吸道群聚事件,請確實落實流感及COVID- 19等呼吸道傳染病相關感染管制措施,並鼓勵教職員工生接種疫苗,請查照。
發布日期 :
2026-01-29
說明:
一、教育部函轉衛生福利部115年1月20日衛授疾字第1150400020號函(公文如附件一)。
二、考量本年2月春節連續假期長達9天,民眾南來北往恐造成疫情擴大,爰請各單位加確實執行流感及COVID-19個案管理、群聚事件通報及感染管制措施等工作,以防範流感及COVID-19等呼吸道傳染病群聚事件發生及避免疫情擴散。 三、旨揭機關(構)包含學校、老人福利機構、身心障礙福利機構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、精神復健機構、護理之家、產後護理之家、榮民之家、矯正機關、收容所、醫療機構、軍營(含新訓中心)等,因居住或活動空間較為擁擠,易造成流感及COVID-19等呼吸道傳染病之傳播。
四、爰此,請貴單位督導及轉知上開機關(構)管理人員以下事項:
(一)自本年1月1日起,滿6個月以上未接種新冠疫苗之民眾,以及尚未接種流感疫苗之公費接種對象,請儘速完成公費疫苗接種,其中新冠疫苗擴大接種作業至同年2月28日為止,而流感疫苗至疫苗用罄為止。
(二)機關(構)內如有人員出現流感或COVID-19相關疑似症狀,應儘速請其佩戴口罩並協助其就醫;若有疑似群聚事件發生,應通報所在地衛生局,並配合衛生局進行疫情調查及提供所需資料,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(詳如附件二「流感群聚事件防範及處置之相關感染管制措施」,
五、有關流/COVID-19群聚事件之處理規範可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cdc.gov.tw)傳染病與防疫專題/傳染病介紹/第四類法定傳染病/流感併發重症及新冠併發重症項下查閱及下載運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