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📢本校全面禁菸!(系統已上線)「環境安全菸害檢查」已納入『登革熱孳生源檢查填寫系統』,高雄市衛生局不定期進行校園菸害稽查,請加強巡查所轄空間及周邊環境,避免觸法!

發布日期 : 2026-06-08

 

一、依「菸害防制法」規定校園全面禁止吸菸(含電子煙、加熱菸)!且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(打火機、灰缸、熄菸桶…)

二、本校菸害防制責任區場域劃分與管理,比照登革熱孳生源檢查場域,經校級「衛生委員會」通過,並於11563日簽奉校長核准後施行。

(一)「環境安全菸害檢查」已納入環安中心『登革熱孳生源檢查填寫系統』(系統已上線),請至少每週定期巡檢並確實填寫(版面示意圖如下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(二)請各單位加強巡查所轄空間(系館、場域)及周邊環境,並落實清除菸蒂、菸灰缸、熄菸桶及其他與吸菸相關器具,避免環境髒亂及違規情事發生。

三、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不定期進行校園菸害稽查;若發現違規吸菸者、蒂或灰缸等與吸菸相關器物,將逕予開罰,請配合落實管理所屬人員及清除場域違禁物品,避免觸法!

四、本校「菸害防制權責單位與任務分工」(如網址)請各單位協助向所屬教職員工生宣導菸害防制規定,避免因違規遭裁罰,共同維護校園無菸環境。(網址連結https://osa.nkust.edu.tw/p/406-1154-90591,r1828.php?Lang=zh-tw)

五、依《菸害防制法》規定,於禁菸場所吸菸(含電子煙、加熱菸),處新台幣2,000元至10,000元罰鍰。禁止吸菸場所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,開立10,000元以上至50,000元以下罰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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