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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申請通知】--有關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學生事務處生活助學金相關說明,請查照。
發布日期 :
2026-08-06
一、 有關115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學生事務處生活助學金相關說明,請查照。
二、 申請方式:
(一)115年月8日10日(一)至115年8月21日(五)止。
(二)請備妥下列相關文件證明並掃描成PDF檔,以利上傳系統審核。
1.資格證明文件(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或114學年度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合格之學生)
2.成績單(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(含)
3.服務單位申請https://forms.gle/mNgp8wo4TJ8B1Wvo9
(三)請至校務系統→申請→學務系統→生活助學金系統→填寫資料並上傳相關附件→服務單位請點選「學生事務處」,請詳閱學生生活助學金管理系統操作說明(附件一)
四、 申請資格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本校正式學籍者。
(二) 符合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合格之學生。
(三)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(含)。
五、 助學金核發及單位服務相關事項:
(一)服務期間經單位考核通過後,每個月核發新臺幣六千元生活助學金。
(二)每月服務時數由單位自訂,惟每週不得超過八小時,每月不超過三十小時,若需調整請自行與服務單位討論。
(三) 檢送學生生活助學金實施要點(附件二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