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白區間
01丨學生自治組織/社團交接相關事宜
發布日期 :
2025-08-20
一、繳交時間:原任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負責人應於改選後,學期結束前,將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各項工作及應辦之移交時手續完成,移交人應將未完成之工作向交接人清楚交代,以便繼續辦理。二、辦理程序:
(一)新舊負責人進行交接時,由監交人(社團輔導老師)於移交清冊簽名蓋章以示徵信。
(二)新舊任社團負責人各存一份,一份送課外活動組核備。
瀏覽數: